除了可能被判處監禁和/或高額罰款的潛在刑事和民事責任外,被發現違反本“欺詐政策”的雇員還應受到適當的紀律處分,可能會立即終止雇用或任命,對過去的獎金和取消其股票期權。還將對知悉此類違規但向本集團隱瞞此類信息的雇員采取紀律行動,或對舉報此類違規行為的其他人采取不利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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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ede將誠信視為核心價值,對欺詐的容忍度為零。
該政策記錄了準則,並分配了責任,以制定與欺詐有關的控制措施和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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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政策旨在:
i>確定員工和管理層在預防,檢測和報告欺詐或可疑欺詐方面的責任。
i>在處理涉嫌欺詐,盜竊或違規事件時提供指導。
i>制定程序,以便利調查欺詐或相關犯罪。 p>
範圍 h2>
欺詐是壹種故意欺騙性和不誠實行為,是指壹個或多個個人為了獲取利益或對某人或公司造成損害而實施的欺詐行為。本政策適用於涉及員工以及股東,股東,顧問,供應商的任何欺詐行為,承包商,與此類機構的雇員有業務往來的外部機構,以及與Ooede有業務關系的任何其他方。
任何調查活動都將在不考慮可疑的不法行為者的服務年限,職位或與公司的關系的情況下進行。
本政策涵蓋的欺詐類型包括:
i>任何不誠實或欺詐行為。
i>偽造或更改文件。
i>挪用資金,證券,用品或其他資產。
i>不當處理或報告金錢或金融交易。
i>由於內部了解公司活動而產生的利潤。
i>向外界披露機密和專有信息。
i>向他人披露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證券活動。
i>接受或尋求來自供應商或業務合作夥伴的任何重大價值,有意或可能影響業務判斷的回扣或禮物。
i>銷毀,移除或不當使用記錄,家具,固定裝置和設備。
i>任何類似或相關的違規行為
應當確定與員工的道德,道德或行為舉止有關的違規行為,首先應由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HR)解決,或者在濫用職權或流產司法的情況下通過舉報機制進行報告。
如果對某項行為是否構成欺詐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法律主管/內部審計主管/人力資源主管尋求指導。 p>
管理層的職責 h2>
管理層負責制定和維護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以防止欺詐行為並確保壹旦發生欺詐行為,則應迅速將其發現。管理團隊的每個成員應熟悉其所在地區可能發生的不當行為的類型責任,並在出現異常情況時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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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確保在其職責範圍內存在適當的內部控制系統,並且這種控制是有效的;
i>如果操作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導致新的風險領域),則對內部控制系統進行審查;
i>熟悉此欺詐政策,並意識到欺詐的高風險領域;
通過重大事件報告立即 i>報告任何涉嫌欺詐的事件
工具;
i>進行了年度評估,以評估其是否足夠;和
i>確保將本欺詐政策和公司的其他公司政策告知所有員工,並由他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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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部門的職責 h2>
每個業務部門都必須:
(a)建立並維持適當和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以解決其職責範圍內的財務,運營,合規性和信息技術風險;
(b)建立和維護控制系統,以提高運營效率和有效性,並確保遵守公司的政策和程序,這些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於預算,工作時間錶,工作分配和監督錶,政策和程序手冊和各種質量控制;
(c)確保所有交易,付款和收據都得到適當的記錄和記錄,並有足夠的詳細信息,以便建立清晰,準確,透明和完整的書面記錄,以供內部/外部審計師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審核;
(d)對於與任何交易有關或與之相關的付款或收款,根據有關業務部門的具體政策和程序記錄付款或收據的相關詳細信息。有正當理由(例如,發生任何費用)的支持,並證明其遵守適用的本地和國際反賄賂法律;
(e)確保內部控制措施能夠合理保證:
(i)交易是根據管理層的壹般或特定授權/批準(包括經高級管理層和/或董事會批準的任何授權矩陣)執行的;
(ii)交易記錄正確(a)允許按照公認的會計原則以及本集團的財務和會計政策準備真實,公允的財務報錶,以及(b)為本集團的資產提供責任;和
(iii)只有在獲得管理層的壹般授權或特定授權的情況下,才允許訪問集團的資產。 p>
內部審計部門主要負責調查所有涉嫌欺詐的行為。審計委員會可以酌情聘請包括法務會計師在內的外部獨立調查員來調查特定案件。
舉報政策和程序規定了調查人員的權力,調查程序,人員保護和信息保密性,內部審計部門在調查過程中收到的所有信息均應視為機密,調查結果或結果僅作為嚴格按需了解與他人進行公開或討論。
如果調查實質性地確認發生了欺詐活動,則調查人員將向適當的指定人員發布報告,並將根據審計委員會確定的要求將確認的欺詐案件通知審計委員會。將會與法律顧問和高級管理人員壹起制定適當的執法和監管機構進行獨立調查,並最終確定此案。 p>
在某些情況下,檢查了與涉嫌欺詐事件有關的事實後,公司可能會在調查完成之前暫停員工的工作,其中包括以下情況:
i>員工可能會帶來持續的經營風險。
i>員工可能會損害同事的士氣。
i>員工很可能會幹擾調查的進行。
i>允許員工繼續任職與公司利益背道而馳。
被發現參與欺詐行為的員工將根據《行為準則》和相關政策受到紀律處分,還可能對其提起刑事和民事訴訟。
人力資源部收到調查報告後,將建議並啟動由三名獨立於該案件的高級管理層的獨立成員組成的審查小組。該小組將審查人力資源小組的建議並決定采取適當的行動。
對於重大案件,該決定將上報給首席執行官,並在必要時上報給董事會。三名審核小組成員是:
i>龍紫東先生
首席執行官(CEO)
i>林亨先生
首席運營官(COO)
i>楊林先生
內部審計組長
小組秘書將來自人力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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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AC報告 h2>
內部審計主管將向審計委員會提供所有已確認的涉及雇員的欺詐案件的定期報告,並說明收到的信息,每個案件的狀態和存放情況。
對於每壹個重大案件,調查的細節和結果應提供給審計委員會。 p>
員工負責以下各項:
(a)確保他們閱讀,理解並遵守本欺詐政策以及將來不時發布的任何更新和其他材料,這是公司為教育,檢測和防止欺詐所做的努力的壹部分;
(b)確保他們熟悉並遵守其職責範圍內規定的所有控制和程序;
(c)根據本欺詐政策舉報任何實際或懷疑的欺詐活動;和
(d)避免可能導致或暗示違反本欺詐政策的任何活動。
員工還必須結合本欺詐政策閱讀舉報政策。舉報政策的副本可在公司的內聯網和公司網站上找到;對於無法訪問此類模式的辦公室,應使用舉報政策。通過公告板等可能的方式與員工進行溝通。
如果員工知道或有合理理由懷疑任何欺詐行為
在工作中,他們必須盡快向其直屬報告
監事或以其他方式提交報告(可能是匿名的)
舉報政策,並提供可能的信息和/或幫助
要求進行徹底調查。他們不應該試圖親自進行
進行與任何涉嫌欺詐行為有關的調查,訪談或訊問。員工可以聯系以下指定人員:
i>龍紫東先生
首席執行官(CEO)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i>林杭女士
首席運營官(COO)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i>楊琳女士
審核委員會主席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i>李榮先生
人力資源部主管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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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作報告 h2>
i>顧慮或信息最好以書面形式(信件或電子郵件)提出或提交。理想情況下,Ooede建議提供詳細的報告,以闡明事件的背景和歷史以及引起關註的原因。< br>
i>如果您不願意寫信,可以在私人環境中打電話或安排與合適的人員見面。
公司承諾確保任何員工都不因真誠地舉報懷疑自己發生了實際或懷疑的欺詐行為而遭受任何不利行為,包括不公正的解雇,歧視,紀律處分,威脅或其他不利的待遇。與引起公司擔憂的治療有關。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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